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召开的教育系统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目前,学生体质健康须引起重视。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长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每年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和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从根本上扭转学生体质与健康持续下滑状况。
当前,我省学校重智育、轻体育,重饮食、轻锻炼,重知识、轻体能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一些学校没有按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没有列入课表,应付、挤占、停上体育课的现象仍较普遍。随之而来的,我省学生身高、体重、胸围等形态发育指标虽持续增长,但肺活量、柔韧性、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指标持续下降,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小学生、初中生每周上3堂体育课
体育课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课程,全省各地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要求,确保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高等学校本科阶段不少于144课时,高职高专阶段不少于108课时,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包含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并积极推进体育课程内容改革,拓宽课程资源,开设具有地域、民族特色体育项目以及冰雪体育项目。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每天锻炼1小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障学生休息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要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大课间制度,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每次25-30分钟,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晨练。中小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作为日常教学和体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列入课表,纳入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各学校抓好体育基点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认真开展校园篮球、排球、足球等活动,推进实施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要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每年举办一届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举办单项或多种类型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比赛,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开展体质健康测试 学生健康状况纳入升学依据
全省各学校每年都要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并向学生家长通报。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和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从2013年起,省教育厅将依据省内高等学校黑龙江籍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按生源所在地市(县)公布学生体质状况,检查指导各地高中阶段学生体育锻炼成果。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辖内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按生源所在地初级中学公布学生体质状况,检查指导各地初中阶段学生体育锻炼成果。同时,从2013年起,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教育工作评估和评先中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没有测试上报数据的学校和上报率未超过50%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2015年,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列为中考体育必测项目
几年来,在中考体育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学校由于考试“指挥棒”的作用,出现考什么教什么的“应试现象”,体育活动项目单一,不利于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各地要制定中考体育分数和测试项目达标计划,不断完善体育考试内容、评价标准和测试方法,力争到2015年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在中考总成绩中的分值要达到100分。测试项目包括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并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列为必测项目。
各学校建立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日常管理和体育教学活动中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要指导学生科学锻炼,要遵循学生生长发育规律和体育运动规律,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和程序,加强安全防护和教育,避免在体育课、课外活动、训练与竞赛中发生安全伤害事故。要掌握学生健康状况,根据学生不同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运动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锻炼。建立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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