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于1927 年在《无声的中国》一文中写道“: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这种先提出很大的要求来,接着提出较小、较少的要求,在心理学上被称为“ 拆屋效应”。这一现象与“登门槛效应”似乎有点异曲同工,这一效应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就有这样的例子:学校的一名学生犯了错误后离家出走,把班主任急坏了,没过了几天学生安全地回来后,班主任反倒不再过多地去追究这名学生之前所犯的错误了。实际上在这里,离家出走就相当于“拆屋”,是班主任没办法接受,也是不希望再发生的一种结果,学生之前犯的错误就相当于“开天窗”,虽然原来难以接受,但相对于离家出走就显得可以接受,实际上这就是拆屋效应,只不过好像学生用得比老师要好。
我们如何来解释这种现象呢?我们拿两种情况做一下对比,第一种是先提出一个不合理要求,再提出一个相对较小的要求,第二种是直接提出这个较小的要求,比较哪种情况下的要求更易被接受。实验结果表明,在前一种情况下提出的要求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而直接提出要求反而不容易被接受。通常人们不太愿意两次连续地拒绝同一个人,当你对第一个无理要求拒绝后,你会对被拒绝的人有一种歉疚,所以当他马上提出一个相对较易接受的要求时,你会尽量地满足他,而不太愿意连续两次摆出拒绝的姿态,毕竟我们并不想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让人觉得我们想拒绝这个人。
“拆屋效应”的启示很多,在教育工作上也有应用和借鉴。如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教师一下子不宜对他们提出过高的要求,而是先提出一个只要比过去有进步的小要求,当学生达到这个要求后再通过鼓励逐步向其提出更高的要求,学生往往更容易接受并力求达到。“拆屋效应”蕴涵的是一种教育的理性、教育的智慧。“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不经意处见匠心。 根据“拆屋效应”,教师所制定目标时,一定要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要分析不同层次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据不同素质、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的基础与表现,制定不同层次的、具体的目标,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即“跳起够得着” ,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将远、近目标结合起来,将较高的目标分解成若干层次不同的小目标,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学生一旦实现了一个小目标,或者说迈过了一道“小小门坎”,我们的教育前景就宽阔得多了。
比如,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可以首先要求学生从找准自己的不足做起,根据自身问题制订一个时间段(一周、半月或一个月)养成一个好习惯的目标。如养成“不随意发脾气”、“抓紧时间做事”、“倾听别人说话”、“不随地扔垃圾”、“勤于思考”、“聚精会神听课”、“做题仔细认真”等等。长此以往,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便会功到自然成。还有,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切忌急于求成、“恨铁不成钢”,而要富有爱心和欣赏心,看到他们的闪光点和发展潜力,对他们作出积极的、鼓励性评价,哪怕是一个赞许的点头,一个满意的微笑,一次真诚的祝福,都可能换起他们的自信,使他们看到自身发展的希望,从而积极健康成长。再有,课堂提问时,教师必须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地设计问题,一步步开启学生思维的大门,从而培养学生探究问题永不满足的追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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