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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幼儿可享中医保健服务

青岛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到58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项目试点,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到2015年底,100%的社区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范中提出,今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25元提高至30元,在扩大部分项目服务范围、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同时,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根据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中医体质辨识的基础上对不同体质老年人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对辖区内居住的0-36个月龄儿童,应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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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早报  2015-07-26  1023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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