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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的十点标准

1、有适度的安全感,有自尊心,对自我的成就有价值感。

2、适度地自我批评,不过分夸耀自己也不过分苛责自己。

3、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适度的主动性,不为环境所左右。

4、理智,现实,客观,与现实有良好的接触,能容忍生活中挫折的打击,无过度的幻想。

5、适度地接受个人的需要,并具有满足此种需要的能力。

6、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动机和目的,能对自己的能力作客观的估计。

7、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个人的价值观能适应社会的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能集中注意力。

8、有切合实际的生活目标。

9、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能适应环境的需要改变自己。

10、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有爱人的能力和被爱的能力。在不违背社会标准的前提下,能保持自己的个性,既不过分阿谀,也不过分寻求社会赞许,有个人独立的意见,有判断是非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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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燕赵晚报  2015-03-06  627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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