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科学地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划分发展阶段,迄今尚未适当解决。目前社会公认的有如下几种划分。
按生理特点划分:新生儿(0~1个月),乳儿期(1岁以内),婴儿期(1~3岁),幼儿期(3~6岁),儿童期(6~12岁>,少年期(11~15岁),青年期(14~17岁),成年期(18岁以后)。
按教育学制划分:先学前期(托儿所,3岁前),学前期(3~7岁),学龄初期(6~12岁),学龄中期(11岁~15岁),学龄晚期(14岁~18岁)。
按儿童活动形式的转变划分(苏联心理学家达维多夫):直接情绪性交往活动(0~1岁),摆动实物活动(1~3岁),游戏活动(3~7岁),基础学习活动(7~11岁),社会组织活动(11~15岁),专业学习活动(15~17岁)。
按智慧或认识结构的变化划分(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智慧阶段(2~7岁),具体运算智慧阶段(6~12岁),形式运算智慧阶段(11~17岁)。
按儿童行为模式和心理社会因素等综合标准划分(精神分析学派埃里克森):信任与怀疑(1.5岁前),自主与羞怯(0.5~3岁),主动与内疚(3~5岁),勤奋与自卑(6岁到青春期),同一性与角色分离(11~17岁)。
以上各种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划分,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有其片面性。正确的划分标准应根据在一定的社会教育条件下儿童表现在认知、情感和活动几个方面以及生理发展水平上特殊矛盾或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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