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薄绍晔 王治江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刘 闯 刘 民
【摘要】 目的 了解广州、东营两市7~18岁残疾儿童(肢体残疾除外)的生长发育现状。 方法 采用定点普查的方法,对广州、东营两市7~18残疾儿童进行调查,通过测量残疾儿童身高和体重等指标,反映残疾儿童的生长发育现状。 结果与同龄正常儿童相比,残疾儿童的身高、体重等普遍偏低,残疾儿童消瘦率为男性12.61%、女性12.54%,生长迟滞率为男性31.41%、女性34.49%。 结论 我国7~18岁残疾儿童生长发育状况较差,消瘦率和生长迟滞率均较高。应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为其提供良好的生长发育环境。
【关键词】 残疾儿童 生长发育 现状
Survey on the Physica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Disabled Children aged 7~18 in Guangzhou and Dongying City
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 Bo Shaoye
Public health collage of Beijing University Liu Chuang Liu Min
China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 Wang Zhijiang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physica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conditions of disabled children (except that with physical disability) aged 7~18 in Guangzhou and Dongying city. Methods A census was carried out among disabled children aged 7~18 in Guangzhou and Dongying city. Study the physica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conditions through height and weight of disabled children. Results Height and weight of disabled children are both lower, compared with physically healthy children. The rate of thin is 12.61% among boys with disability and 12.54% among girls, rate of growth retardation is 31.41% among boys with disability and 34.94% among girls. Conclusion Disabled children aged 7~18 are in bad condition of physica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The rates of thin and growth retardation are high among boys and girls with disability. We should pay highly attention to the condition of physica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of disabled children, and build a proper circumstance for them to grow better.
[Key words] Disabled children, Physical growth and development, Condition
生长发育是一种基本的生命现象,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受到了家庭条件、营养供给以及卫生保健服务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是儿童保健状况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1],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经济文化状况、营养和卫生保健水平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指标[2]。残疾儿童作为儿童中的弱势群体,其生长发育状况更应倍受关注。为了了解学龄残疾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发现残疾儿童与同龄正常儿童生长发育状况之间的差别,为改善残疾儿童的健康状况提供依据,我们于2009年10月~2009年12月对广州、东营两市7~18岁残疾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对象与方法
1. 调查对象: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和山东省东营市,年龄在7~18周岁的学龄残疾儿童。为避免由肢体残疾对调查对象身高体重等指标的影响,本次调查对象不包括肢体残疾儿童。调查对象的必需满足以下标准:①1991年11月5日零至2002年11月5日零时出生;②2009年10月5日以前由调查地区残联确认的除肢体残疾外的残疾儿童(包括视力、听力、言语、精神、智力、多重残疾6种类型);③调查地区户籍或居住在调查地区6个月及以上的残疾儿童;④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参与调查。
2.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定点普查的方法进行,即对调查地区内满足纳入标准的残疾儿童进行全部调查。由调查员入户对残疾儿童进行身高、体重等指标的测定,并进行面对面调查填写统一设计的调查表。
3. 质量控制:①为确保调查数据的可信度,在调查开始前由专业人员对相关调查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统一安排调查方法、调查方式、身高体重等指标的测量方法以及问卷的填写标准。②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对残疾儿童身高、体重等指标进行测量,所有测量仪器均经统一校准,较少系统误差。测量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③所有调查人员在调查完成后,现场检查问卷的完整性。此外,在调查结束后,由质量控制组随机抽取20%样本进行复核,确保数据质量的可靠性。④问卷录入人员在进行数据录入前,进行统一培训,统一问卷录入方式,统一数据录入标准。
4. 相关指标的界定
(1)残疾类型:本次调查采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残疾类型标准[3]。
(2)年龄别体重(体重/年龄,W/A):不同性别各年龄儿童的平均体重,单位为千克(kg)。年龄别体重是反映和评价儿童生长发育的最敏感、最可靠、最重要也是最易获得的指标,主要反映目前或近期的营养状况[4]。年龄别体重过低,超过一定界值则为低体重。
(3)年龄别身高(身高/年龄,H/A): 不同性别各年龄儿童的平均身高,单位为厘米(cm)。一般认为,年龄别身高可以突出地反映营养的累积效应[2, 4]。年龄别身高低于一定的界值点成为生长迟滞,或发育迟缓。
(4)消瘦的定义:根据调查对象的身高、体重值计算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单位为kg/m2,又称BMI),然后将BMI值低于“BMI营养不良筛查标准[5]”中相应界值的个体定义为消瘦。
(5)生长迟滞的定义:生长迟滞又称发育迟缓,将调查对象的身高与“中国儿童青少年年龄别身高筛查生长迟滞标准[5]”进行对比,若低于标准中的界值则定义为生长迟滞。
5. 分析方法
(1)正态性检验:对身高、体重两项调查指标进行正态性检验。本调查中7~18岁男女残疾儿童身高体重均为偏态分布(P<0.01),其中身高指标为负偏态分布,即数据较集中于偏大的数值附近,体重指标为正偏态分布,即数据较集中于偏小的数值附近。身高体重指标分布均表现为高峰度,表1。
(2)指标的计算:分性别计算各年龄残疾儿童身高和体重的中位数,并与全国同龄正常儿童身高体重中位数参考值进行比较。计算不同阶段学龄儿童(小学7~11岁、初中12~15岁、高中16~18岁)消瘦和生长迟滞的现患率。
(3)统计学分析:利用统计软件SPSS 17.0进行数据整理分析,计算各年龄残疾儿童身高和体重中位数,并与参考值进行比较。利用卡方检验对不同阶段学龄儿童消瘦和生长迟滞现患率的分布进行分析,验证不同阶段学龄儿童消瘦或生长迟滞率现患率是否有显著性差异,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1. 人口学特征
本次共调查7~18岁残疾儿童949人,调查对象平均年龄(13.06±3.16)岁;男性599人(63.1%),女性350人(36.9%),男女性别比1.71:1,其中广州490人(51.6%),东营459人(48.4%);城镇人口357人(39.4%),农村人口550人(60.6%)。
调查对象中单一残疾742人(79.5%),多重残疾191人(20.5%),多重残疾中,伴有言语残疾的儿童所占比例最大(84.8%);所有残疾类型中,智力残疾的构成比例最大,占调查对象总数55.6%(519人),其后依次为多重残疾20.5%(191人)、视力残疾9.2%(86人)、听力残疾7.5%(70人)、言语残疾4.0%(37人)和精神残疾3.2%(30人)。
2. 生长发育状况
(1)身高和体重:本次调查的7~18岁残疾儿童体重身高体重的百分位分布如表2所示。
(2)年龄别体重:表3显示了7~18岁残疾儿童体重中位数与同年龄全国正常儿童体重参考值的比较结果。从中可见,残疾儿童体重值普遍低于同年龄正常儿童,且主要集中于11~18年龄组,男性残疾儿童体重差值最大为8.3kg,女性残疾儿童体重差值最大为6.6kg。
(3)年龄别身高:表4显示了7~18岁残疾儿童与同龄正常儿童身高的比较结果。从中可见除8岁组女性残疾儿童外,其它各年龄组女性残疾儿童身高均低于全国正常水平。男性残疾儿童在7岁组和16岁组均出现身高最大差值(9.7cm),女性残疾儿童身高最大差值出现在12岁组(14.8cm)。
(4)消瘦:表5显示了不同年龄组残疾儿童的消瘦情况。从中可见,消瘦现患率,男性12.61%,女性12.54%,各年龄组男女性残疾儿童的消瘦现患率经检验差异均没有统计学意义。不同年龄组男性残疾儿童消瘦率有所不同,有随年龄增长而增高的趋势,经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女性残疾儿童各年龄组间消瘦率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12~15和16~18两年龄组消瘦率较高,但经检验各年龄组消瘦率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意义(P=0.225)
(5)生长迟滞:表6显示了三个年龄组残疾儿童生长迟滞情况。从中可见,男女残疾儿童生长迟滞率分别为31.41%和34.49%。男性残疾儿童生长迟滞主要集中于7~11岁年龄组(33.64%),女性残疾儿童生长迟滞主要集中于12~15岁组(40.13%),但各年龄组生长迟滞现患率在不同性别间的分布均无统计学差异。
讨 论
儿童少年的生长发育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人口素质[6]。7~18岁是青少年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的阶段,其生长发育与未来生活质量密切相关,也是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的保障[6, 7]。从世界范围看,提高全人类健康水平,离不开改善生长发育状况这一重要环节;从一个国家看,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必然以儿童少年的良好发育为基础[7, 8]。近20年来,我国在生长发育方面的研究广度和深度都有新的进展,对生长发育差异的研究结果表明,差异不仅存在于个体、性别间,甚至在种族、民族、地域和城乡间都有显著地差异[7],但针对残疾儿童这一特殊人群的研究还比较有限。
本研究发现,7~18岁残疾儿童与同龄正常儿童进行比较,身高、体重普遍低于同龄正常儿童,说明残疾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比正常儿童差。本研究发现,7~18岁残疾儿童消瘦现患率为男性12.61%、女性12.54%,均高于我国7~18岁学龄正常儿童的平均水平[5](城男8.72%、城女10.34%、乡男11.40%、乡女11.30%)。7~18岁残疾儿童生长迟滞率为男性31.41%、女性34.49%,显著高于我国7~18岁学龄正常儿童的平均水平[5](城男0.97%、城女2.92%、乡男1.23%、乡女3.44%)。研究结果提示,我国7~18岁残疾儿童生长发育状况明显低于同龄正常儿童,尤其是生长迟滞现象较为明显,反映出我国7~18岁残疾儿童可能长期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2, 4, 5]。
徐浩锋[6]等人的研究表明,广东省7~18岁正常儿童的生长发育及营养状况存在着年龄越大营养不良率越高的现象,与本研究中残疾儿童的消瘦现状结果一致,说明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存在同样的生长发育及营养问题,主要是由于优质蛋白不足或机体处于生长发育高峰期引起的,青春期阶段尤为明显[6]。本研究通过比较7~18岁残疾儿童与同龄正常儿童的身高体重等指标可以发现,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的生长发育差异集中体现在青春期阶段。残疾儿童生长迟滞率在青春期阶段较高。
国内外现有研究表明,儿童生长发育状况主要受家庭经济状况[9-11]、母亲文化程度[10]、儿童生长环境[12]、营养摄入状况[13, 14]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改善残疾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应努力做到提高残疾家庭的经济收入,改善残疾儿童生长环境,进行必要的营养知识宣传,提高残疾儿童及家长的营养健康观念,尤其要注重加强青春期阶段儿童的营养摄入。此外,我国实施了近20年的“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出了我国学生营养午餐的工作重点[15]。该计划的实施对我国儿童的健康发育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残疾儿童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不能像普通儿童进入学校学习,因而成为学校营养午餐计划的服务盲区。为了保证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注重设立和完善对残疾儿童的营养餐普及计划,以改善残疾儿童的生长发育与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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